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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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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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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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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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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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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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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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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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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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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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能容纳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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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用海图
|
40套
|
√
|
|
√
|
每套包括中版中国海域海图、英版海图(沿海航区船员培训可不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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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用中、英文版航海图书资料
|
20套
|
√
|
|
√
|
每套包括:
(1)中版:航海图书目录、中国海图符号识别指南、中国航路指南、中国港口指南、航海通告、航标表、潮汐表。
(2)英版(沿海航区船员培训可不配置):航海图书总目录、航路指南、世界大洋航路、航海通告、航海通告累计表、航海通告年度摘要、海图图识(CHART5011)、潮汐表、灯标与雾号表、无线电信号表(NP281)、无线电信号表(NP282)、无线电信号表(NP286)。
|
4
|
教学用《航海日志》
|
40套
|
√
|
|
√
|
中、英文版《航海日志》各20套(沿海航区英版《航海日志》可不配置)。
|
5
|
海图桌
|
40套
|
√
|
|
√
|
海图桌能够满足海图完全展开。
|
6
|
海图作业工具
|
40套
|
√
|
|
√
|
每套包括刻度清晰的成对航海三角板、圆规、分规、平行尺、长度1米以上的直尺。
|
7
|
航线设计资料
|
4套
|
√
|
|
√
|
无限航区:中国沿海到欧洲、北美、南美各一套、中国沿海航线一套。
沿海航区:不同中国沿海航线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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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六分仪
|
20台
|
|
|
√
|
沿海航区船员培训可不配置。
|
9
|
索星卡
|
20套
|
|
|
√
|
沿海航区船员培训可不配置。
|
10
|
天文表册
|
20套
|
|
|
√
|
每套包括:航海天文历、航海天文历附表、太阳和月亮出没时刻表、天体高度方位表。(沿海航区船员培训可不配置)
|
11
|
天象馆
|
1个
|
|
|
√
|
选做项目。
|
12
|
全球定位系统接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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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
|
|
|
√
|
|
13
|
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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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
|
|
|
√
|
每套具备全球定位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计程仪、陀螺罗经等信号或模拟信号输入,实现自动标绘功能(可以使用自动雷达标绘仪替代)。
4套设备中:
1.一套S波段雷达;
2.一套具备海图叠加功能;
3.至少一台接VDR;
4.至少两种型号雷达。
|
14
|
计程仪
|
2台
|
|
|
√
|
具备模拟信号发生器及模拟显示功能。
|
15
|
测深仪
|
2台
|
|
|
√
|
具备模拟信号发生器及模拟显示功能。
|
16
|
磁罗经
|
5台
|
|
|
√
|
每台配备一个方位仪。
|
17
|
陀螺罗经
|
4台
|
|
|
√
|
每台带1个方位分罗经和1个方位仪,至少2台具备航向记录功能。
4套设备中,双转子型、单转子型、电控型均兼顾。
|
18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台
|
4台
|
|
|
√
|
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1993-2标准。沿海航区500总吨以下船舶船员培训配置可以是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2287-1标准。
|
19
|
航行数据记录仪或简易型航行数据记录仪
|
1套
|
√
|
|
√
|
|
20
|
风向风速仪
|
1台
|
|
|
√
|
|
21
|
数字气象仪
|
2台
|
|
|
√
|
每台设备含装备干湿球温度表的百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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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空盒气压表
|
10个
|
|
|
√
|
|
23
|
气象传真接收机
|
2台
|
|
√
|
√
|
|
24
|
实船货运配积资料
|
40套
|
|
√
|
√
|
杂货船、集装箱船、固体散货船、散装谷物船、非标准货物运输单元各40套(包括船舶资料和装货清单)。
|
25
|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
2套
|
|
√
|
√
|
|
26
|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规则、货物堆装与系固安全操作规则
|
2套
|
|
√
|
√
|
|
27
|
配积载计算机与软件
|
40个终端
|
|
√
|
√
|
每个终端应装载固体散装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配积载软件各1套。
|
28
|
船舶模型
|
1套
|
|
|
√
|
(1)采取纵向半剖结构的集装箱船、散货船、杂货船、原油船的模型各1具。该模型由实船按比例缩小制作。
(2)横骨架式船体结构模型、纵骨架式船体结构模型、混合骨架式船体结构模型、散货船货舱结构模型、杂货船货舱结构模型、集装箱船货舱结构模型、首端结构模型、尾端结构模型各1具。
|
29
|
锚设备实物或模型
|
1套
|
|
|
√
|
包括(1)锚机、(2)锚机与其匹配的锚链、(3)各类制链器、(4)可拆连环、锚卸扣、锚的转环、锚链钩、锚链冲子、封铅等附属用具品,能够进行备锚、抛、起锚操作、锚链系浮筒模拟的操作。
|
30
|
装卸设备实物或模型
|
1套
|
|
|
√
|
克令吊实物或按比例缩小制作的模型,能实现旋转、变幅、起升动作。
|
31
|
系泊设备实物或模型
|
1套
|
|
|
√
|
(1)具备离合装置的绞缆机实物或模型,能进行系离泊作业演示,该锚机可以兼作绞缆机。
(2)导缆孔、导缆器、导向滚轮、系缆桩实物或模型各1具。
|
32
|
操舵设备实物或模型
|
1套
|
|
|
√
|
(1)自动操舵仪的实物或模型,能进行操舵作业演示,该操舵仪有自动舵、随动舵、应急舵功能。
(2)舵叶、舵角指示器、舵机实物或模型各1具。
|
34
|
管系模型
|
1套
|
|
|
√
|
舱底水管系、压载水管系、消防管系、通风管系、甲板排水管系模型,按照立体结构装配,标注功能及用颜色区分不同管系。
|
35
|
堵漏器材实物或模型
|
1套
|
|
|
√
|
(1)船体局部堵漏实物或模型,包括船底结构、船侧外板结构破洞。
(2)堵漏毯、堵漏板、堵漏箱、堵漏螺杆、堵漏木栓、堵漏楔、堵漏柱等通用堵漏器材实物或模型各1具。
|
36
|
主要航海国家国旗或替代物
|
1套
|
|
|
√
|
至少10个不同国家的国旗或替代物。未满500总吨船舶船员培训不需要配置。
|
37
|
信号旗
|
1套
|
|
|
√
|
40面。
|
38
|
灯光通信设备
|
1套
|
|
|
√
|
船用手提白昼信号灯。
|
39
|
号灯号型实物或替代物
|
1套
|
|
|
√
|
替代物可为国标号灯号型挂图。
|
40
|
雷达模拟器*
|
1套
|
|
|
√
|
至少5个雷达本船,每台本船不超过4人/台;并满足经修正的STCW 公约第A-I/12 节所规定的性能标准;每个本船均具有自动雷达标绘仪功能;可进行对抗训练;配有相应的海图桌、海图和海图作业工具。如船舶操纵模拟器中雷达模拟器符合以上性能标准,可替代。
|
41
|
英语听说训练教学设备
|
40套
|
√
|
√
|
√
|
|
42
|
航海英语视听教学资料
|
40套
|
√
|
√
|
√
|
与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教材相配套的软件,安装于40套英语听说训练教学设备。
|
43
|
船员无纸化考场标准考场*
|
1个
|
√
|
√
|
√
|
配置计算机和网络设施,满足主管机关相关要求。选做项目。
|
44
|
电子海图实船系统*
|
1套
|
√
|
√
|
√
|
无限航区:实船系统通过ECDIS类型认证(符合IEC61174标准),且为完整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包括各种传感器信号的接入。
沿海航区:实船系统通过ECDIS类型认证(符合IEC61174标准),可以选择符合中国海事局标准要求的ECS系统但要配备包含传感器信号的接入。
|
45
|
电子海图模拟器*
|
20个终端
|
√
|
√
|
√
|
1.具有模拟更新功能,包括自动更新、手动更新;
2.具有非ENC海图、非ENC数据;
3.具有辅助数据,如潮汐、洋流等;
4.无限航区要求配备ECDIS模拟器,符合IMO的ECDIS性能标准(MSC 232(82)),具备ECDIS全任务、全功能模拟操作功能。沿海航区可配备ECS模拟器,满足中国海事局ECS标准;
5.船长和大副项目应增加20个终端;
6.三副超过基本班,应增加20个终端。
|
46
|
电子海图
|
1套
|
√
|
√
|
√
|
至少配备ENC;
无限航区:具有更新功能;至少具有设计中国沿海港口至北美西海岸、澳大利亚、欧洲地中海国家港口航线的海图;
沿海航区:至少配备ENC;满足中国海事局ECS标准;配备中国沿海全部海图。
|
47
|
船舶操纵模拟器*
|
至少5个本船
|
√
|
√
|
√
|
每台本船不超过4人:
1、三副适任培训至少5个本船,其中一个本船水平视景不小于180度投影,其他本船水平视景不小于120度,且具有三维实景漫游及望远镜功能;
2、船长和大副适任培训至少5个本船,其中一个本船模拟器水平视景主本船不小于180度投影,其他本船水平视景不低于120度且具有三维实景漫游及望远镜功能(不能和三副适任培训兼用);
模拟器性能应满足:
1、可模拟至少6种船型的航行和操纵性能,包括车、侧推器、舵、锚、拖轮和缆绳等的使用;
2、可实时模拟航行环境,包括风、浪、流、浅水效应、岸壁效应、船吸和船推效应、外界运动和固定物标、码头、海岸等;
3、具有船舶驾驶台所需的各种航行、定位和通讯设备,包括雷达、无线电定位设施、电子海图系统、操舵仪、车钟、雾号、海图及海图桌、绘图工具、测深仪、计程仪、甚高频无线电话、航海图书资料、航海日志以及其它必要设施和设备;
4、每台本船配备1张海图桌,1套海图作业工具,1套航线设计资料,1套训练用海图(与船舶操纵模拟器练习题的电子海图配套),1套驾驶台视听监控设备,1套船内通信电话;
5、至少配1个控制室,配备讨论桌和椅,投影仪及电动幕,本船控制设备,监控设备、打印设备。
|
48
|
图书资料
|
至少1套
|
√
|
√
|
√
|
涵盖培训大纲所要求的图书资料。
|
注:1.标记“√”是对应职务所涵盖的内容。
2.每个基本班培训规模不超过40人。
3.带*号标示的为关键场地、设施设备。
4.用于船员培训的模拟器功能或性能标准要求应满足或达到国家规定的最新船员模拟器最低性能或功能要求。
5. 上述设备满足配置要求:其中船长、大副为2个基本班,三副为6个基本班。
|
序号
|
场地、设施、设备
|
数量
|
培训项目
|
标准
|
轮机长
|
大管轮
|
三管轮
|
1
|
多媒体教室
|
1间/班
|
√
|
√
|
√
|
每间能容纳40人。
|
2
|
制图教室
|
1间
|
|
|
√
|
能容纳40人,配备机械设计手册、参考图册、绘图工具各40册(套)。
|
3
|
桌面版轮机模拟器
|
1套
|
√
|
√
|
√
|
配学员计算机40台。每台计算机安装轮机模拟器桌面版软件。
|
4
|
拆装用四冲程柴油机
|
2台
|
|
√
|
√
|
缸径200毫米或以上,气缸盖、活塞、缸套、连杆、进排气气阀、气缸启动阀、飞轮及机上燃油系统完整,并配置相应拆装工具和量具。气缸盖含进排气阀,可用于气阀机构的拆装与检验、气阀的研磨与密封面检验,包括气阀研磨工具、研磨膏、配套液压拉伸器等工具。
|
5
|
四冲程柴油机喷油泵、喷油器
|
1套
|
|
√
|
√
|
独立设备,缸径160毫米以上的中速机喷油泵、喷油器各8台,能够满足喷油器雾化试验,喷油泵和喷油器的拆装与检修。配喷油器试验台1台,能够判断上述喷油器的雾化质量,读出启阀压力。
|
6
|
二冲程柴油机关键组件
|
2套
|
|
√
|
√
|
缸径250毫米或以上二冲程柴油机相关部件(含活塞、缸套、连杆、十字头、滑块),并配置内、外径千分尺、量缸表、塞尺、扭矩扳手等拆装工具和量具。所有设备的安放应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
|
7
|
二冲程柴油机喷油泵、喷油器
|
1套
|
|
√
|
|
独立设备,二冲程船用柴油机喷油泵、喷油器各8台,能够满足喷油器雾化试验,喷油泵和喷油器的拆装与检修。配喷油器试验台1台,能够判断上述喷油器的雾化质量,读出启阀压力。
|
8
|
涡轮增压器
|
3台
|
|
√
|
|
独立设备,其中2台可用于拆装及间隙测量,并配备专用拆装工具及量具;另1台要求具有中间(纵向)剖面(可用模型替代)。
|
9
|
气缸启动阀
|
4台
|
|
√
|
|
缸径160毫米以上,零部件结构完整,可用于拆装与检修,并配备相应拆装工具和量具。
|
10
|
制冷压缩机
|
2台
|
|
√
|
√
|
结构完整,能够进行解体、检修和装复,并配置相应拆装工具和量具,其中1台要求为活塞式。
|
11
|
液压变量泵
|
2台
|
|
√
|
√
|
变量单作用叶片泵、斜盘式轴向柱塞泵或斜轴式轴向柱塞泵。
|
12
|
油马达
|
3台
|
|
√
|
√
|
连杆式、内曲线式和叶片式各1台。
|
13
|
液压控制阀
|
3只
|
|
√
|
√
|
方向、压力、流量控制阀各1只。
|
14
|
空气压缩机
|
2套
|
|
|
√
|
活塞式。其中1套可用于拆装,配件完整;另1套可运行,且与主空气瓶相连,能够实现启动、运行和停止操作,且与主机等一起构建船舶压缩空气系统。
|
15
|
锅炉给水阀、水位计、安全阀、泄放阀。
|
各2套
|
|
|
√
|
锅炉给水阀应是截止止回阀,具有完整的结构;水位计应为玻璃管水位计或玻璃板式水位计,具有完整的结构;安全阀应是两阀共一体的结构或是装有提升盘的直接作用式安全阀;泄放阀应具有完整的结构。
|
16
|
炉水化验设备
|
2套
|
|
|
√
|
炉水化验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相关器皿和试剂等。能够实现对锅炉炉水的盐度和PH值等(不少于3项)进行测定的要求。
|
17
|
电动往复泵
|
2套
|
|
|
√
|
具备完整的结构,包括泵缸、阀箱、泵阀、传动组件、活塞环等组件,能够进行解体、检修和装复,并配置相应拆装工具和量具。
|
18
|
齿轮泵
|
2套
|
|
|
√
|
具有完整的结构,能够进行齿轮泵及其组件的解体、检修(如齿轮泵端面间隙和啮合间隙检查)和装复。
|
19
|
船用离心泵
|
2套
|
|
|
√
|
其中1台具备完整的结构,能够进行解体、检修和装复;另1台须组装为可启停和运行的系统。
|
20
|
船用分油机
|
2套
|
|
|
√
|
其中1套用于拆装, 具备完整的结构,能够进行解体、检修和装复,配有完整的拆装工具。另1套为全自动型,组装成可起动、分油、排渣和停止的系统。
|
21
|
船舶柴油主机系统
|
1套
|
|
√
|
√
|
缸径200毫米或以上,能进行柴油机备车、盘车、冲车、试车、启动与完车操作;可加减负载,最大负载要求高于160千瓦,持续运转时间要求大于30分钟;能进行柴油机冷却水、燃油、滑油及排气温度、压力检测;能进行柴油机增压器温度检查。能进行柴油机转速高、冷却水出机温度高、滑油出机温度高、滑油进机压力低、燃油泄漏等检测报警,并可实现超速,滑油压力过低等安全保护功能。配爆压表4只。配机械示功器2只,电子示功器2只。
|
22
|
自清滤器
|
2套
|
|
√
|
√
|
结构完整,能进行正常拆装,滤芯3个及以上,压缩空气反冲或油液反冲。
|
23
|
热电偶式温度计
|
4只
|
|
√
|
√
|
|
24
|
压力表、温度表
|
1套
|
|
|
√
|
燃气、液压、油、水温度及压力表各2只。
|
25
|
船舶舵机
|
1套
|
|
√
|
|
具有完整的转舵机构、主液压系统和操纵系统等,配备泵站控制箱,操舵控制箱,报警箱,驾控面板、集控面板。能够实现有关船舶舵机启动、运行和停止操作。
|
26
|
船舶冷藏系统
|
1套
|
|
√
|
|
水冷,压缩式制冷,至少配备1个冷冻库和1个冷藏库(大小能满足训练要求),能够实现系统的启动、运行和停止操作。
|
27
|
船舶空调系统
|
1套
|
|
|
√
|
包括一次回风集中空调装置、电气系统和空间区域,能够实现系统的启动、运行和停止操作。
|
28
|
舱底水处理系统
|
1套
|
|
|
√
|
可运行,配有船用油水分离器,包括油分浓度监测装置,能进行油水分离器起动、运行分离、停止操作,并与舱底水舱、舱底水泵等构成舱底水处理系统。
|
29
|
海水淡化处理装置
|
1台
|
|
|
√
|
真空沸腾式海水淡化装置,包括给水、抽空、排盐、冷却、加热和凝水系统,能够实现造水机的启动、运行和停止操作。造水量5T/D或以上。
|
30
|
船用燃油铺锅炉
|
1套
|
|
|
√
|
船用燃油辅锅炉包括完整的本体和附件、燃烧系统和汽水系统等。能够实现有关船用燃油辅锅炉的启动、运行和停止操作。
|
31
|
船舶电站*
|
1套
|
|
√
|
√
|
含2台或以上主发电机组,1台应急发电机组、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岸电箱、蓄电池充放电系统。发电机可以是柴油机或变频电动机驱动。能完成发电机手动并车、准同步并车、自动并车;能手动和自动进行并联运行发电机组的负荷转移及分配、发电机组的解列;能完成自动化电站的功能;能进行发电机主开关跳闸(常规电站并车操作时发生电网跳电;可模拟运行机组因机械故障跳闸电网失电;单机运行跳闸电网失电)的应急处理;具有绝缘监视及报警功能。
蓄电池充放电系统。
岸电箱应具有相序联锁功能,可以集成在配电板中制作。
|
32
|
电工实验台
|
20台
|
|
|
√
|
三相电源到每台实验台前,须受指导教员独立控制(可采用开关接触器、手动转换等方式),实验用电与电网隔离。
提供三相380V、单相220V固定输出的交流主电源,通过变压器隔离提供24V等船舶常用交流控制电源。电源输出具有过流及短路保护功能,带仪表指示。
提供24V等直流电源,带仪表指示。
每个电工实验台配下列内容:
1)交流三相异步电动机(2.2kw及以上)及其拆卸、安装、维护工具。
2)配有Y-△(星-三角)起动控制箱(含断路器、熔断器等电机基本保护电路器件)1台,含必要的装配工具;能完成三相异步电动机的点动、连续运行、正反转、Y—Δ起动、制动控制和相关保护功能。
3)配万用表、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钳型电流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热继电器、熔断器、时间继电器、压力继电器、温度继电器各1套。压力继电器、温度继电器的动作值、幅差可调。
4)配接触器1只,配接触器维护修理工具和用品1套。
5)配常用电工工具1套,至少包括验电笔、螺丝刀、扳手、钢丝钳、剥线钳等。
6)配电缆切割、连接工具及附件1套,船用电缆(控制、通信、电力3种)至少各50米。
7)配电工焊接工具1套,其它辅助工具和焊接材料若干。电工焊接工具至少包括电烙铁、电烙铁支架、尖嘴钳、镊子、吸锡器、松香等。其它辅助工具至少含电热吹风、芯片拔插工具等。
8)配至少2种规格的电阻、二极管、三极管、电容、可控硅各1只。
|
33
|
便携式兆欧表
|
5套
|
|
|
√
|
选用500伏 、1000伏级摇表或数字兆欧表。
|
34
|
电磁制动装置
|
2套
|
|
|
√
|
每套电磁制动器配电机1台、配塞尺1套。
|
35
|
灯具
|
5套
|
|
|
√
|
每套至少含日光灯、白炽灯、应急灯、船用防爆灯、船用探照灯等各1只。
|
36
|
可编程序控制器(PLC)
|
20套
|
|
√
|
√
|
配设编程终端,可进行PLC编程实验。每套PLC应配置有船上常见的数字量输入、数字量输出、模拟量输入和模拟量输出,设有与PLC联接的输入输出设备以搭建系统供实验使用。
|
37
|
燃油黏度自动控制系统
|
2套
|
|
√
|
|
轻重油切换阀,蒸汽调节阀,测黏计等要求采用实船设备。配设有控制箱或柜,能够展示实船黏度控制的完整功能。
|
38
|
油雾浓度监测报警系统
|
2套
|
|
√
|
|
可采用当前船舶上使用的主流设备或同型号的模拟设备。能完成下列操作:能进行曲轴箱油雾浓度监视的调零、测试与复位操作。
|
39
|
轮机模拟器*
|
1套
|
√
|
√
|
√
|
满足AUT-0要求的典型商船为母型制作,要求依据实船图纸、管路系统中的操作点和参数显示点模拟轮机主要设备和系统的操作,轮机模拟器的操作反应、故障设置与情景调用要求符合实船。
1、硬件盘台要求:
应能模拟集控室外观布局、可模拟应急发电机室和机舱的外观布局。
(1) 模拟集控室:设有集控台与主配电板,其中集控台设有主机遥控屏,重要参数显示屏,辅助设备监控屏(含轮机员安全系统),机舱监测报警系统屏等。主配电板至少设有发电机控制屏、并车屏、组合启动屏、动力负载屏、照明负载屏,要求体现发电机组的手自动启停、并车与解列、调频调载与调压;负载分级脱扣,应急切断等功能。
(2)模拟应急发电机室:设有发电机控制屏、动力负载屏、照明负载屏,能够完成应急发电机室中主要设备的模拟操作。
(3)模拟机舱:配置机舱模拟操作设备,能够灵活地完成机舱的模拟实操,操作响应符合实船。
2、软件功能要求:
(1)应能模拟实船的操作界面和操作流程。
(2)应能完成以下系统的模拟:燃料(输送、净化与供给)系统,滑油(输送、净化与供给, 艉管滑油) 系统,冷却水(海水、低温淡水、高温淡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主推进控制系统,锅炉油、水、汽和排污系统,舵机及其控制系统,发电柴油机及其辅助系统,电力系统(含主电源、大应急、小应急的电源及系统),监测报警、轮机员安全、延伸报警系统,火灾检测报警系统,机舱油污水处理系统,污油及焚烧系统,机舱供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机舱舱底压载消防系统,机舱通风系统,内部通讯系统(应在驾控、集控与机旁控制位置设有可应急联络的电话)。空调冷藏系统,机舱局部细水雾灭火系统,海水淡化系统,甲板机械。
(3)能完成模拟设备和系统的显示、操作、控制、调整、测试、故障、报警与管理。能展现不同工况、海况和情景的响应,能完成系统之间互联关系与响应的模拟及声光效果。
(4)能模拟常规情景下的团队协调与配合工作环境,常规情景应至少应包括:冷船起动、备车与完车、机动航行、定速航行、锚泊、离靠港作业、雾中航行、加装燃润料等。
(5)应配备并安装有教练站软件,应具备初始环境条件设置、过程控制及故障设置功能。
|
40
|
钳工车间*
|
1间
|
|
|
√
|
至少配备20张标准钳工作业台(桌),保持一定的安全使用间隔,每张钳工作业台(桌)安装配套虎钳,对面作业须有安全网隔开。通风、照明光线良好。配备钳工操作所具有的常用工具、量具、划线平台、研磨平台、钻床、砂轮机、三角刮刀等。
|
41
|
车床车间*
|
1间
|
|
|
√
|
至少配备10台普通车床,通风、照明光线良好,车床间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能满足车床安装安全角度要求。配备常用的工具、量具、砂轮机、安全防护眼镜等。场地有安全可靠的电源配电箱、接地线柱。配备的车床能完成各项操作,床身最大回转直径320mm,加工精度符合要求。车床安装的位置、角度正确,符合安全要求。
|
42
|
电焊室*
|
1间
|
|
|
√
|
独立的电焊、气焊操作场地。电焊操作室能容纳20个电焊操作台,各操作台须有电弧隔离保护,满足安全要求。
|
43
|
电焊设备*
|
20套
|
|
|
√
|
交流电焊机,可调节焊接电流大小,外观完好,绝缘符合规定,满足安全要求。
|
44
|
气焊室*
|
1间
|
|
|
|
气焊操作室能容纳20个气焊操作台。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存放和使用应满足相关技术安全标准。
|
45
|
气焊设备*
|
20套
|
|
|
√
|
氧气瓶、乙炔瓶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
|
46
|
锅炉燃烧器
|
2套
|
|
|
√
|
包括点火电极、点火油头、主燃烧器、配风器等,用于燃烧器的解体、检修及装复。
|
47
|
自动化仪表实验台
|
10台
|
|
√
|
√
|
满足船用气动和电动仪表的试验,每个实验台配设PID调节器气动式1套,数字式1套、电动差压变送器1套、压力开关1套。
|
48
|
火警探测装置(或模拟系统)
|
1套
|
|
√
|
√
|
总线型,可进行功能设置,要求至少配置警铃1个,控制主机1个,感温火灾探头、感烟火灾探头、感温感烟复合火灾探头、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各2个。
|
49
|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模拟器)
|
1套
|
|
|
√
|
能进行起动、运行与停止操作。如果是模拟器则可集成在轮机模拟器中。
|
50
|
焚烧炉(或模拟器)
|
1套
|
|
|
√
|
能进行起动、运行与停止操作。如果是模拟器则可集成在轮机模拟器中。
|
51
|
压载水处理装置(或模拟器)
|
1套
|
|
|
√
|
处理能力为50立方每小时,能进行起动、运行与停止操作。如果是模拟器则可集成在轮机模拟器中。
|
52
|
换热器
|
2套
|
|
|
√
|
每套换热器含板式换热器、管壳式换热器各1套,具备完整的结构,能够实现解体、检修和装复。
|
53
|
轮机管系阀件
|
1套
|
|
|
√
|
截止阀、止回阀、截止止回阀和蝶阀各4只。
|
54
|
液压起货机
|
1套
|
|
|
√
|
可运行,具有完整的液压系统和操纵系统,能够实现启动、运行管理和停车操作
|
55
|
锚机或绞缆机
|
1套
|
|
|
√
|
可运行,具有完整的液压系统和操纵系统,能够实现启动、运行管理和停车操作。
|
56
|
冷却水温度自动控制系统
|
2套
|
|
√
|
|
配有三通调节阀,温度传感器,能够进行控制参数调整,能够完成冷却水温度控制过程实验。
|
57
|
传感器及校准设备
|
若干
|
|
√
|
|
具有压力源和温度源及相关设备2套,能做热电阻、热电偶、压力传感器/变送器的实验和校验;
压力传感器6套(至少含3种类型,例如扩散硅、电容、霍尔、电感、涡流等类型);
温度传感器6套(至少含3种类型,例如铂热电阻、热电偶、热敏电阻等类型);
流量传感器4套(至少含2种类型,例如质量、椭圆齿轮等类型);
液位传感器4套(至少含2种类型,例如压力式、气泡式、浮子式、超声波等类型);
转速传感器4套(至少含2种类型,例如磁电、光电、接触式等类型);
锅炉火焰传感器5只(至少含2种类型,例如光敏电阻、光电池等类型)。
|
58
|
常用密封剂、密封垫片和密封填料
|
5套
|
|
|
√
|
常见类型的密封剂、液力密封及密封胶带,常见类型的非金属密封垫片、有色金属密封垫片、金属密封垫片及半金属密封垫片,常见类型的O型密封圈、压盖填料、机械密封、油密封及迷宫密封。
|
59
|
常用测量仪器
|
10套
|
|
|
√
|
每套至少包括卡规、分度规、游标卡尺、深度规、千分尺、千分表、厚度尺、半径规和节距规等。
|
60
|
相关技术图纸
|
若干
|
|
|
√
|
管路系统挂图1套:燃油、滑油、冷却水、压缩空气、舱底水、压载水、消防水、CO2灭火、主机气动操纵系统各1张;
甲板机械挂图1套:起货机、锚绞机、舵机的液压系统图和电气控制图各1张。
|
61
|
相关船舶文书资料
|
若干
|
|
|
√
|
油类记录簿、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等。
|
62
|
英语听说训练教学设备
|
|
√
|
√
|
√
|
|
注:1.标记“√”是对应职务所涵盖的内容。
2.每个基本班培训规模不超过40人。
3.带*号标示的为关键场地、设施设备。
4.上述设备满足配置要求:轮机长、大管轮为2个基本班,三管轮为4个基本班。
|
序号
|
场地、设施、设备
|
数量
|
要 求
|
1
|
多媒体教室
|
1间/班
|
能容纳40人。
|
2
|
电脑机房
|
1间
|
1.能容纳40人;
2.能组成网络;
3.能用于个人电脑操作、组网训练;
4.能作为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单片机等系统的编程终端。
|
3
|
英语听说训练教学设备
|
40套
|
仅限无限航区电子电气员需要。
|
4
|
通信与导航系统*
|
1套
|
1.至少配备雷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电罗经(3种)、磁罗经、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航行数据记录仪(VDR)、、航警电传(NAVTEX)、搜救定位装置(AI-SART或RADAR-SART)、无线电紧急示位标(EPIRB)、测深仪、计程仪各3台(套);卫星船站、甚高频(VHF)电台、中高频组合电台各1套(设备之间的连接至少满足设备正常运行和教学要求);
2. 卫星船站需要根据业务需求连接电脑,安装rydex软件、防病毒软件,连接卫星定位系统等;
3.主要设备(AIS/GPS/雷达/罗经/VDR/船站等)具备NMEA-0183标准或其它通信接口。
|
5
|
船舶电站*
|
1套
|
1.至少2台机组,含自动并车控制器、同步发电机、自动调压器、电压表、电流表、频率表、功率表、功率因素表、同步表等船舶自动化电站必备的基本设备,具备发电机屏、负载屏、同步屏等,能完成发电机手动或自动并车、负荷分配和转移、自动化电站等功能或操作;
2.具有绝缘监视及报警功能;
3.具有实物或模拟高压配电盘1套(含负载屏、开关屏、接地屏等),以及高压安全用具;
4.配相应系统电路图。
|
6
|
船用主开关及实验装置
|
2套
|
1. 实物,可模拟合、分闸及其故障回路实验;
2. 主开关应有框架式及塑壳式各2台;
3. 配必要的外部电路及仪表,能模拟主开关的瞬时、短延时、长延时、失压、逆功脱扣试验。
|
7
|
岸电箱
|
1套
|
具有相序联锁功能,实物或模拟。
|
8
|
蓄电池充放电板
|
1套
|
1.具有充放电电流和电压调节、保护、转换、显示功能;
2.配备酸性或碱性蓄电池两块,蒸馏水、电解液、比重计、量具、防护用品等。
|
9
|
电子电气工艺实验室
|
1间
|
1.配至少要20台实验台桌;
1.电阻、二极管、三极管、电容、三端稳压器芯片等至少各20只,2种规格以上,配万用电路板;
2.至少20套电烙铁及电子焊接材料及工具(焊锡、吸锡器等)、其它辅助工具若干(电热吹风、芯片拔插工具等);
3.继电器、热继电器、熔断器等不同类型或型号至少各5只;
4.接近开关至少5只;
5.时间继电器至少5只,至少含智能型(微电脑)时间继电器;
6.接触器等至少20只,配接触器维护修理工具和用品至少20套;
7.Y-△(星-三角)起动控制箱(含断路器、熔断器等电机基本保护电路器件)至少20台,含必要的装配工具;
8. 至少含20套交流异步电动机(2.2kw及以上)及其拆卸、安装、维护工具;
9. 带电磁制动器的电机1台、配塞尺1套;
10.电缆切割、连接工具及附件10套;
11.船用电缆(控制、通信、电力3种)至少各50米;
12.防爆灯具2只或其它防爆电气设备1台。
|
10
|
电机及电力拖动实验室
|
1间
|
1.至少1台高性能变频器;
2.至少4种控制电机(伺服、测速、步进、自整角机)各1台;
3.含交流变极调速系统(至少3速)电气柜1台,带电磁刹车电机1台;含主令控制器,系统可运行;
4. 直流电动机1台,可拆装。
|
11
|
自动舵
|
1套
|
1. 至少含自动操舵仪1套(具备应急、随动及自动操作功能)、舵角指示器2台;
2.自动舵控制系统参数可调;
3.系统可运行,至少能实现随动舵功能;
4.配相关技术资料或说明书。
|
12
|
传感器实验室
|
1间
|
1.具有压力源和温度源及相关设备,能做热电阻、热电偶、压力传感器/变送器的实验和校验;
2.至少2种类型压力变送器(扩散硅、电容、霍尔、电感、涡流等);
3.至少含电动差压变送器10只;
4.至少含压力和温度继电器各10只(动作值、幅差可调);
5.含温度变送器至少5只;
6.含锅炉火焰传感器至少5只,至少含两种类型(光敏电阻、光电池等);
7.配相关技术资料或说明书。
|
13
|
主机遥控系统
|
1套
|
1.该系统可是实物或模拟器,含控制台;
2.系统为典型船用主机遥控系统;
3.含船用车钟1套(3地);
4.含主机安全保护功能;
5.配相关技术资料或说明书。
|
14
|
机舱监测报警系统
|
1套
|
1.实物或模拟器,含控制台;
2.系统为典型船用机舱监测报警系统;
3.可与主机遥控系统共用实验室场地;
4.配相关技术资料或说明书。
|
15
|
舱底水油分浓度检测仪
|
1套
|
能检测15ppm及以下浓度、可进行功能测试、配相关技术资料或说明书。
|
16
|
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
|
1套
|
1.含主控单元,具有报警输出功能;
2.至少1条完整的探测回路,回路中感温、感烟、手动按钮总线型或开关型探头各至少1只;
3.至少有1只带编码的探头;
4.探头至少5只。
|
17
|
可编程控制器(PLC)
|
20套
|
1.配编程终端;
2.可连成网络;
3.每套含数字量输入/输出、模拟量输入/输出等模块。
|
18
|
工控机
|
1台
|
1.586级以上中央处理器(CPU),512兆以上内存;
2.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
|
19
|
网线钳
|
20把
|
|
20
|
网线测试仪
|
5台
|
|
21
|
网线
|
50米
|
双绞线UTP 50米,另需具有光缆、细缆各1根,RJ45水晶头若干。
|
22
|
路由器
|
2台
|
|
23
|
万用表
|
40台
|
至少有指针式和数字式两种。
|
24
|
双踪示波器
|
10台
|
带宽60兆赫兹以上。
|
25
|
钳型电流表
|
10台
|
至少有指针、数字式2种。
|
26
|
电压表
|
10台
|
可移动式、嵌入式2种。
|
27
|
交流功率表
|
10台
|
单相和三相2种。
|
28
|
毫伏表
|
10台
|
含直流和交流2种类型,可有具有相同功能的其它仪表代替。
|
29
|
绝缘表
|
10套
|
至少含500伏手摇式。
|
30
|
电磁阀
|
10只
|
直动式和伺服式各1只。
|
31
|
电力半导体器件及电路
|
2套
|
1.晶闸管、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智能功率模块(IPM)、电力二极管至少各2只;
2.各元件能组成单相整流或逆变电路,含能对上述器件进行(好坏)测试的电路。
|
32
|
三相电力变压器
|
1台
|
小容量(如2.2千伏安);干式或湿式。
|
33
|
调压器
|
10台
|
单相、小容量、可调输出交流0-220伏。
|
34
|
漆包线及铁磁材料
|
若干
|
展示用。
|
35
|
直流电机
|
4台
|
功率不小于500w。
|
36
|
特种电机
|
4台
|
|
37
|
直流线性稳压电源成套器件及工具
|
4套
|
|
38
|
电力系统单线图及照明系统单线图
|
各2份
|
|
39
|
熔断器、自动断路器、隔离开关、保护继电器、接触器。
|
各8套
|
|
40
|
应急配电板
|
1套
|
|
41
|
荧光灯具
|
20套
|
|
42
|
船舶电力推进实物或等效模型
|
1套
|
船舶电力推进实物系统,含发电机组,配电板,推进控制台,变频装置,电力推进器等。
或船舶电力推进系统模拟器,含发电机组,配电板,变频装置,电力推进器等的模拟,其中至少要求电力推进器、主要配电板,相关集控台为半实物模拟,应能模拟实船的控制面板和操作流程。可满足培训训练要求。
|
43
|
电喷柴油机控制系统(或模拟器)
|
1套
|
可以是实物或模拟器,含电喷柴油机机旁控制箱,应能模拟实船的控制面板和操作流程。
|
注:1.每个基本班培训规模不超过40人。
2.带*号标示的为关键场地、设施设备。
3.上述场地设施设备满足4个基本班要求。
|
序号
|
场地、设施、设备
|
数量
|
要求
|
1
|
多媒体教室
|
1间
|
能够容纳40人。
|
2
|
教学资料室
|
1间
|
至少配置包括:
(1)水手值班所涉及到的英语会话的语音和视屏影像资料;
(2)备锚、抛、起锚操作程序的视频影像资料;
(3)集装箱船、木材船、滚装船帮扎固定的视频影像资料;
(4)滚装船艏、艉或舷侧通道(搭桥),舱内坡道搭桥、上下层升降平台等安全规范操作的视频影像资料;
(5)收放舷梯、安放引航员软梯等规范操作的视频影像资料;
(6)拆检滑车等船舶甲板水手进行的检修技能工艺的规范操作视频影像资料;
(7)进入封闭性舱室安全操作的视频影像资料。
|
3
|
英语听说训练教学设备
|
40套
|
沿海航区可不配备。
|
4
|
绳结训练教室
|
1间
|
能够满足40名学员训练需要。配置绳结教学示教板一套,至少包括全部绳结教学的项目内容。
|
5
|
绳结作业训练用三股白棕绳(或化纤绳)
|
45根
|
直径10—12毫米,长 2米-2.5米。
|
6
|
教学训练用教具单人座板和双人架板
|
各42个
|
单人座板小型教具至少42个;双人架板小型教具至少42个。
|
7
|
插接、编结训练教室
|
1间
|
配有编结、三股绳插接、六股绳插接、八股绳插接的示教板。
|
8
|
小型、中型木笔
|
各42支
|
|
9
|
三股、六股、八股插接训练用化纤绳教具
|
各42根
|
三股化纤绳规格:直径20毫米-22毫米、长1.5米。
六股化纤绳规格:6股+1芯(扭绞纤维绳)。
|
10
|
插接训练场地
|
1块
|
能够满足40人训练。
|
11
|
铁笔
|
42支
|
|
12
|
插接钢丝绳专用工作凳
|
40个
|
|
13
|
电动、液压钢丝切断器
|
各1台
|
|
14
|
钢丝剪子
|
5把
|
|
15
|
油麻绳、蜡帆线绳
|
各2卷
|
|
16
|
劳保眼镜、插接钢丝绳用劳保皮手套
|
各40副
|
|
17
|
钢丝绳
|
120根
|
直径20毫米×长2.5米。
|
18
|
大型木笔、木槌
|
各42支(把)
|
|
19
|
八股化纤缆
|
20根
|
直径60~80毫米,长10米。
|
20
|
撇缆场地
|
1块
|
至少配有2副铁栏杆(高1.2米×长1.4~2米)代替船舶舷墙,并且标划有撇缆区域及距离标志。
|
21
|
船用撇缆
|
45根
|
船舶常用撇缆绳(其中40根每根长35米,5根每根长40米)
|
22
|
大桅
|
1个
|
高度不少于5米,能够模拟船舶甲板水手进行上高作业,能够进行升降旗操作。
|
单人座板、上高作业绳、上高安全绳、安全带、专用滑车
|
6套(副)
|
|
23
|
舷外作业场所
|
1块
|
可以模拟船舶舷侧(舷墙)进行舷外操作训练
|
24
|
双人架板、专用滑车、专用架板绳索、安全绳、安全带、工作软梯。
|
各2副
|
安全带、安全绳4副。
|
25
|
系泊设备
|
2套
|
至少包括绞缆机械、导缆沟(孔)导缆柱、双柱式挽缆桩、模拟的码头式缆桩。能够模拟500总吨以上船舶系泊作业操作。
|
26
|
带缆练习用化纤缆
|
4根
|
(直径60-80毫米×长100米)并配有盘放化纤缆绳的衬垫。
|
27
|
带缆练习用钢丝缆
|
1根
|
(直径19毫米×长100米)并配有人工操作的卷缆车。
|
28
|
各类绳梯
|
各1副
|
引航员软梯、工作梯、登乘梯。
|
29
|
各类索具
|
4个
|
至少配有各不同种类、规格。主要包括:松紧螺杆、各类卸扣、船舶常用的各类钩、心环、眼环、钢丝夹。
|
30
|
堵漏器材
|
1套
|
至少包括堵漏毯、堵漏箱、各类堵漏板、堵漏螺杆、堵漏塞、常用支撑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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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各类木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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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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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单滑轮、双滑轮、三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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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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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铁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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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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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吊货滑车、导向滑车、千斤索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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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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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固定绑扎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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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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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包括:扭锁、底座扭锁、定位锥、锥板、桥锁、高度补偿器等专用工具及其他绑扎固定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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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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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木制滑车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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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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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包括:单轮滑车、双轮滑车、三轮滑车各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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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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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手工艺陈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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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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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少展示出船舶甲板常用的各种类型、各种规格的帆缆索具;
(2)各种类型、各种规格的常用五金工具;
(3)各种规格、种类的除锈工具(包括电动、气动、手动);
(4)各种规格、种类的专用工具,各种规格、种类的油漆作业工具;
(4)缝帆工具,包括帆针、顶针、帆布衬、套圈,帆布打眼冲子,帆布圈夹冲子;
(5)其他水手工艺示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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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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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除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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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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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动除锈工具42套(至少包括船用敲锈锤、除锈铲刀、钢丝刷子);
(2)电动除锈工具至少包括锤、铲、刷等各2套;
(3)气动除锈工具至少包括针、锤、铲、刷等各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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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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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装用五金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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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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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少包括各种常用型号的板子、螺丝刀、克丝钳子、手锤各5套;
(2)常用型号管钳2把;
(3)中型号的剪刀5把;
(4)测量的卡尺5个;
(5)喷灯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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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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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作业的用品及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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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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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少配备各类油漆刷42把(包括:各种规格的扁刷、滚刷、弯头刷、笔刷);
(2)各类船用油漆各1桶(至少包括:船用各类防锈漆、甲板漆、水线漆、船壳漆、船底漆、各种颜色的面漆);
(3)喷漆作业工具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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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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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舵训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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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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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舵仪8套,操舵仪训练时相互不影响。如船舶操纵模拟器中操舵仪满足要求,可替代;
(2)操舵仪要具有自动舵、手动舵、应急舵相互转换操作的功能,船舶操舵时具有舵角显示,电罗经和磁罗经的航向指示,能够显示出罗经基线与罗经盘相对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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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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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号灯号型训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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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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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至少配有:
(1)国际信号旗40面,演示挂旗操作的教具一个;
(2)具有能够全面显示海船号灯号型功能的船模2个;
(3)罗经2台;
(4)常见航海国国旗若干面;
(5)备有海船常用号型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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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船舶模型展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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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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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少配有散装船、集装箱船、油船模型各一具,船模要具有示教的功能,船体表面标志要标准清晰;上甲板以上设备结构要完全;
(2)船艏端具有锚设备模型一具、船艏锚设备模型要能够演示示教的功能,要同时配有抛锚作业的视频资料;
(3)船首结构、船尾结构、船中端结构模型各一具,结构模型要能够展示出各部位纵横构件以便于示教;
(4)船舶各类装卸设备模型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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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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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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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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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劳保手套(线手套、帆布手套皮手套)劳保眼镜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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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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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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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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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1)锚机、(2)锚及与其匹配的锚链、(3)各类制链器、(4)可拆连环、锚卸扣、锚的转环、锚链钩、锚链冲子、封铅等附属用具品,能够进行备锚、抛、起锚操作、锚链系浮筒模拟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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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舷梯、引航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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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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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海船附设的舷梯设备及其附属用品,能进行收放舷梯操作(包括安放安全网、开航后的舷梯固定等必要的附属操作)。能够进行引航梯(包括组合引航梯)收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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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装卸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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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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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起货机、吊杆及其附属设施,能够进行开关舱操作的船舶货仓设施。
或者配有一套具有相同功能的模型教具,能够进行模拟船舶装卸的操作演示,并配备船舶装卸设备开关舱操作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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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缝帆工艺的示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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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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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少包括常用缝帆作业的工具;
(2)显示缝帆工艺操作手法的工艺技能,至少包括直线平缝法、曲直线卷缝法、中缝法、十字缝法等简单的缝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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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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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常用防污染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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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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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吸油毡,各类消油剂、围油栏等常用器材,能够进行演示操作,配船舶常用防污染器材的操作使用的视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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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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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DG标示图
|
1份
|
|
注:1.每个基本班培训规模不超过40人。
2.带*号标示的为关键场地、设施设备。
3.上述场地设施设备满足2个基本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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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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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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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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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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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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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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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间/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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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容纳40人,含多媒体投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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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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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装柴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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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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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径200毫米以上, 压缩空气起动(直接作用式)。活塞、缸套、连杆、进排气气阀、气缸启动阀、飞轮及燃油系统完整,并配置相应拆装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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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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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运行柴油机
|
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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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设备,功率100千瓦以上柴油机。能进行柴油机备车时滑油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转车与冲车、启动与试车、完车操作。至少1台为压缩空气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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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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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控制辅助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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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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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进行点火、升汽、冲洗、叫水、排污、停炉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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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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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运行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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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
船用设备,能完成空压机起动、运行、停车操作,满足功率100千瓦以上船用柴油机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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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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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运行分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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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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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设备、能进行分油机起动、分油作业、排渣及停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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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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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运行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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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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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泵、齿轮泵、往复泵各1台,具有典型的结构和吸入系统、排出系统。实现有关离心泵、齿轮泵、往复泵的启动、运行和停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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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可拆装分油机
|
2台
|
要有分离筒及其附件、分离盘片、滑动圈和分流圈、配水盘、导水座、比重环(或等效设备)等结构。适用于分油机的解体、检查修理与装复。具有配套的专用拆装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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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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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装离心泵
|
立、卧式各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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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泵具有典型的结构,包括叶轮、压出室、轴封等部件;能够实现有关船用离心泵的解体、检修和装复。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各增配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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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拆装齿轮泵
|
2台
|
直齿轮或斜齿轮,具有完整的结构,能够实现有关齿轮泵及其组成部件的解体、检修(如齿轮泵端面间隙和啮合间隙检查)和装复。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增配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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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拆装阀件、滤器
|
各2套
|
可拆船用阀2个、船用滤器2个。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增配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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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拆装工具、量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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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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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拉伸器1套;起重工具、差动滑车2套;内、外径千分尺、游标卡尺、塞尺(根据设备确定规格)、扭力仪及常规拆装工具各5套。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双倍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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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各种测量仪表
|
各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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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温度、液位各1套。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各增配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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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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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电工工具、仪表
|
4套
|
包括:验电笔、螺丝刀、扳手、钢丝钳、剥线钳等。仪表有万用表、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钳型电流表、便携式兆欧表等。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各增配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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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可拆装喷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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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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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径160毫米以上,适用于喷油器的拆装与检修。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增配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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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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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装往复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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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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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往复泵2台,具备完整的结构,包括泵缸、阀箱、泵阀、传动组件、活塞环(如胶木胀圈)等组件,实现解体、检修和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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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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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底水处理系统*
|
1套
|
可运行,配有船用油水分离器,包括油分浓度监测装置,能进行油水分离器起动、运行分离、停车操作,并与舱底水舱、舱底水泵等构成完善的舱底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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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消防水系统*
|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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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运行,配有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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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车床(带床头箱)
|
10台
|
至少配备10台普通车床,通风、照明光线良好,车床间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能满足车床安装安全角度要求。配备常用的工具、量具、砂轮机、安全防护眼镜等。场地有安全可靠的电源配电箱、接地线柱。配备的车床能完成各项操作,床身最大回转直径320mm,加工精度符合要求,车床安装的位置、角度正确,符合安全要求。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增配10台。
|
20
|
砂轮机(双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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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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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满足安全要求。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增配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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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车工工具
|
各10套
|
内、外圆车刀、切刀、挑丝刀、光车刀、钻头、油石等各10套。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各增配1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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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量具
|
各10套
|
钢尺(150毫米)、直角尺、游标卡尺、千分尺、卡钳、划针盘、划规等各10套。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各增配1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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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钳工操作台
|
5台
|
至少配备5张标准钳工作业台(桌),保持一定的安全使用间隔,每张钳工作业台(桌)安装4套台虎钳,对面作业须有安全网隔开。通风、照明光线良好。配备钳工操作所具有的量具、划线平台、研磨平台、钻床(3台)、砂轮机等。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各增配5台。
|
24
|
钳工工具
|
各20套
|
钢锯、手锤、扁铲、平锉、板牙、丝锥、划规、钻头、刮刀等各20套。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各增配20套。
|
25
|
电焊机
|
10台
|
交流电焊机,可调节焊接电流大小,外观完好,绝缘符合规定,满足安全要求。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各增配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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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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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把
|
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增配15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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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气焊台
|
5台
|
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增配5台。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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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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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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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扩大开班规模须增配8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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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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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乙炔瓶
|
各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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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乙炔瓶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两种气瓶放置的间隔距离符合有关规范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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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个基本班培训规模不超过40人。
2.带*号标示的为关键场地、设施设备。
3.上述场地设施设备满足2个基本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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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项目
|
基本条件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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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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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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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基本急救科目的教学人员应具有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的医疗实践和经验,熟悉船舶基本急救的状况与环境。
2.除基本急救科目外,其他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航海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海船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
(2)具有航海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不少于1年海上服务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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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
2
|
船长
|
1.航海英语和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2)具有不少于1年无限航区船长任职资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英语教学经验。
2.航海气象学与海洋学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相应教学经验。
(2)具有不少于2年相应航区等级船长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3.其他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具有不少于2年相应航区等级船长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2)具有不少于1年相应航区等级船长任职资历,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
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教员按照每台本船船舶操纵模拟器至少1名教员、主控台1名教员。
3.其他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
3
|
大副
|
1.航海英语和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2)具有不少于l年的无限航区一等级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英语教学经验.
2.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船舶结构与货运、航海仪器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海上资历不少于6个月。
(2)具有不少于2年的相应航区等级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3.其它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相应航区等级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2)具有不少于1年的相应航区等级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
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教员中至少1名为相应航区等级的船长,并按照每台本船船舶操纵模拟器至少1名教员、主控台1名教员。
3.其他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
4
|
三副
|
1.航海英语和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2)具有航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三副及以上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英语教学/助教经验。
2.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船舶结构与货运、航海仪器教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上资历不少于6个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少于1年的相应航区等级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3.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相应航区等级船长或大副任职资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海上服务资历的专业教师。
3.其它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具有不少于2年的相应航区等级三副及以上任职资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2)具有不少于1年的相应航区等级三副及以上任职资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
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教员中至少1名为相应航区等级的船长,并按照每台本船船舶操纵模拟器至少1名教员、主控台1名教员。
3.其他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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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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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长
|
1.船舶动力装置、船舶管理(轮机)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相应等级轮机长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历;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的机电专业教师。
2.轮机英语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教师。
(2)具有不少于1年无限航区轮机长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英语教学经历。
3.轮机模拟器、机舱资源管理教员应当具有不少于2年的相应等级轮机长任职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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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船舶动力装置、船舶管理(轮机)、轮机英语、轮机模拟器的教员至少各1名。
3.机舱资源管理教员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其他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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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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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管轮
|
1.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管理(轮机)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具有不少于2年的相应等级大管轮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的机电专业教师。
2.轮机英语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教师。
(2)具有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大管轮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英语教学经验。
3.船舶电气与自动化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海上服务资历不少于3个月的电气自动化相关专业教师;
(2)具有不少于2年的海船电机员或电子电气员海上服务资历或船舶电气工作资历.
4.其他实训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1年的相应大管轮及以上海上任职资历;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3个月海上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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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承担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管理(轮机)、轮机模拟器的教员至少各1名。
3.机舱资源管理教员中至少1名为轮机长,且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其他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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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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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轮
|
1.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管理(轮机)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具有不少于1年的相应等级大管轮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教学经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海上服务资历不少于3个月的机电专业教师;
2.轮机英语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教师。
(2)具有航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三管轮及以上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英语教学/助教经验。
3.船舶电气与自动化、电气和自动控制、船舶电工工艺和电气设备操作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电子电气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海船电机员(持有船舶电机员证书)/电子电气员任职资历;
(2)具有船舶电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历;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海上服务资历不少于3个月的电气自动化相关专业教师。
4.动力设备拆装和动力设备操作教员应具有不少于1年的大管轮或轮机长海上任职资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2年及以上的教学经历的机电相关专业教师。
5.机舱资源管理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相应等级大管轮及以上任职资历;
(2)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海上服务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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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承担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管理(轮机)教员至少各1名。
3.金工工艺实训教员至少4名。
4.机舱资源管理教员中至少1名为轮机长,且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其他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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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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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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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电气员英语和听力与会话教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教师。
(2)具有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大管轮或电子电气员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英语教学经验。
2.船舶机舱自动化、船舶管理、船舶电气教员(船舶电力拖动、船舶电站部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电气类本科学历,具有不少于1年的海上服务资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2)具有船舶电气类本科学历,具有不少于2年的电子电气员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教学经验;
(3)轮机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轮机部管理级船员或电机员任职资历。
3.信息技术与通信导航系统(计算机及局域网、通信与导航系统部分)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船舶电气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不少于2年的电子电气员/电机员服务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教学经验;
(2)具有相关专业(通信、网络、计算机、自动化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4.实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资历;
(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5 年的教学经历;
(3)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电子电气员海上服务资历,且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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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至少1名教员持有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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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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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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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语阅读及听力会话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上资历不少于3个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2)航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无限航区大副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知识和操作教学经历,并持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通用操作员证书;
2.一级、二级无线电电子员综合业务、设备操作与维护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相应的无线电电子员证书。
(2)相关专业(通信类、航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并持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通用操作员证书。
3.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综合业务、设备操作、键盘操作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通信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知识和操作教学经历或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通信实习经历,并持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通用操作员证书;
(2)航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无限航区大副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知识和操作教学经历,并持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通用操作员证书;
(3)持有一级、二级无线电电子员证书,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知识和操作教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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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模拟器、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船载设备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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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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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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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手业务、水手工艺、水手值班教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1年海船三副及以上资历,并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历。
(2)具有不少于3年的水手长/高级值班水手任职资历。
2.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航海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及以上无限航区三副任职资历;
(2)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3个月海上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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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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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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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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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工业务、金工工艺、设备拆装与操作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1年的海船三管轮及以上资历,并具有1年及以上教学经历。
(2)具有不少于3年的海船机工长/高级值班机工任职资历。
(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专业教师(仅限实操训练)。
2.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轮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及以上无限航区三管轮任职资历;
(2)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3个月海上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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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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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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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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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技工英语、英语听力与会话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及以上无限航区电子电气员或电机员任职资历;
(2)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3个月海上资历的专业教师。
2.其他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电子电气员或电机员海上服务资历,且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2)电气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不少于1年的电气相关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
(3)具有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轮机部管理级船员或电机员任职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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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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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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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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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航英语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资历,具有不少于3个月海上资历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2)具有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船长或二级海港引航员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英语教学经历。
2.其他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引航员资格;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海船无限航区一等船长任职资历。
3.承担职务与法规、船舶操纵、避碰实训内容的教员应为符合条件的高级引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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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操纵模拟器按照每台本船船舶操纵模拟器至少1名教员、主控台1名教员;其他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配备。
2.高级引航员可外聘,其他教员须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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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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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航船舶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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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和轮机员。
(2)具有不少于1年海上服务资历的航海类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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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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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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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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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员应具有不少于1年的一等海船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 1 年的一等海船三副及以上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2.承担驶帆培训内容的教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帆船资格证明。
3.教员应持有相应的游艇操作人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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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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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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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艇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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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员应具有航海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一等海船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
2.教员应持有相应的摩托艇驾驶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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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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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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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效翼船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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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效翼船船员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航海类或航空飞行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地效翼船上任船长或驾驶员职务不少于6个月。
(3)持有相应的地效翼船船员证书。
2.维修(地勤)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航空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航空设计、制造、维护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3)地效翼船技术工作经历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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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至少2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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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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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救生艇筏救助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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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航海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一等海船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不少于1年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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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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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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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快速救助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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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航海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一等海船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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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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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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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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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航海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海船管理级船员海上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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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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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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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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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应具有医学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教学经验的内、外科医生。
2.实训教员应具有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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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员可外聘。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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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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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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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应具有医学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教学经验的内、外科医生。
2.实训教员应具有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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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员可外聘。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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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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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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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保安员证书;
2.具有不少于1年任职资历的无限航区船长或高级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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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员须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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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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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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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保安员证书。
2.具有不少于1年任职资历的无限航区船长或高级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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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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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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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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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
2.具有船舶保安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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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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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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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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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一等油船或化学品船管理级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油船或化学品船船长或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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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至少1名教员为持有船长或大副适任证书。
3.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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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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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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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一等油轮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油船船长或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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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至少1名教员为持有船长或大副适任证书。
3.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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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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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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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一等化学品船管理级船员海上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化学品船船长或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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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至少1名教员为持有船长或大副适任证书。
3.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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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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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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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液化气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液化气船船长或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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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至少1名教员为持有船长或大副适任证书。
3.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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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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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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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液化气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液化气船船长或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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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至少1名教员为持有船长或大副适任证书。
3.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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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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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船船员特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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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滚装客船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一等滚装客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滚装客船船长或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2.普通客船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一等客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客船船长或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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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至少1名教员为持有船长或大副适任证书。
3.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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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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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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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船长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大型船舶高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驾驶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大型船舶大副及以上的任职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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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4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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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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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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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专业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1年的一等大副及以上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高速船高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的高速船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2.轮机专业教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1年的一等大管轮及以上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高速船高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的高速船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
1.理论教员须自有。
2.驾驶专业和轮机专业教员至少各1名。
3.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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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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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特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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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航海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不少于2年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的海上服务资历的航海类专业教师。
|
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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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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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装载散装固体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特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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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航海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不少于2年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的海上服务资历的航海类专业教师。
|
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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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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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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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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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甲板部、轮机部教员至少各1名。。
3.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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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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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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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2年的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1年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
1.理论教员须自有。
2.甲板部、轮机部教员至少各1名。
3.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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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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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基本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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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极区水域航行经历且具有不少于2年的无限航区甲板部管理级任职资历;
2.持有极地水域航行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合格证,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实训教员的还应具有极地水域航行经历。
|
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师生比1:8配备,可外聘。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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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高级培训
|
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1年极地水域的无限航区船长海上服务资历(或主管机关认可的等效海上服务资历),并具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极地水域航行船舶船员高级培训合格证,且具有极地水域航行经历和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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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师生比1:8配备,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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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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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厨师和膳食服务辅助人员
|
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持有中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不少于担任船上厨师1年及以上的海上服务资历。
2. 经过船上厨师培训。
|
1.教员须自有;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
|
注:
1、上述要求中需要具有任职资历的,教员应持有相应的适任证书。
2、教员为专业教师的,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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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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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项目
|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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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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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
|
1. 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有效的内河二类及以上或海船二等及以上船舶驾驶员或轮机员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证明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持有教师资格证的船舶驾驶/轮机专业教员。
2.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中的“船上救护”教员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
|
1.理论教员至少1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
2
|
驾驶
岗位
|
一类
|
二、三类
|
1.理论教员至少2名;
2.驾驶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
(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和海船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职务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类教师资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适任证书,并具有不少于2年相应职务任职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
(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和海船500-3000GT船长、大副及以上职务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类教师资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并具有不少于2年相应职务任职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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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
岗位
|
一类
|
二、三类
|
1.理论教员至少2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
(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轮机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海船3000KW及以上轮机长职务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轮机类教师资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不少于2年相应职务任职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
(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二类轮机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职务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轮机类教师资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二类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不少于2年相应职务任职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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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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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
引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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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航英语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资历,具有不少于3个月海上资历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2)具有不少于1年的无限航区船长任职资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英语教学经历。
2.其他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引航员及以上职称;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海船无限航区一等船长任职资历。
3.其中《航道与引航》、《职务与法规》理论课应由高级引航员授课,《引航实操》、《案例分析》实训课至少有1/2的教员为高级引航员。其他课程可由培训机构的教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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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操纵模拟器按照每台本船船舶操纵模拟器至少1名教员、主控台1名教员;其他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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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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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游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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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大副或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船舶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适任证书,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教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大副或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适任证书,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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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游艇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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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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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油船船员特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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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总吨及以上油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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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总吨以下油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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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总吨及以上油船理论教员至少2名,1000总吨以下油船理论教员至少1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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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1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油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轮机类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1000GT及以上油船培训)或《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油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油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
(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二类及以上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1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油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轮机类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1000GT以下油船培训)或《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二类及以上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油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油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油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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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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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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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总吨及以上散装化学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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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总吨以下散装化学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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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总吨及以上散装化学品船理论教员至少2名,1000总吨以下散装化学品船理论教员至少1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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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1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轮机类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1000GT及以上散装化学品船培训)或《散装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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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二类及以上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1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轮机类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1000GT以下散装化学品船培训)或《散装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二类及以上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散装化学品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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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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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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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1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液化气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液化气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液化气船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液化气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轮机类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液化气船培训)或《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液化气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液化气船水上资历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液化气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液化气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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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至少2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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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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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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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并具有1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客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客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客船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客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客船培训)或《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二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客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客船水上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客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客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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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至少1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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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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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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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二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1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高速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高速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高速船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高速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轮机类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高速船培训)或《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高速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高速船水上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500--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或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高速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高速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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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驾驶、轮机至少各1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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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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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装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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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适任证书,并具有1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滚装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滚装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滚装船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客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滚装船培训)或《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滚装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滚装船水上资历证明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客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客船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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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至少1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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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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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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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船长、大副或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并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培训);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船舶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驾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驾驶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培训)或《船舶装载散装固体和有害物质作业特殊培训》、《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特殊培训》。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水上资历,并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培训);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资历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3000GT及以上船长、大副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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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至少1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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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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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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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船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轮机长适任证书,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培训);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2.具有船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资历,并持有有效的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1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具有船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船舶轮机教师资格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培训)。
(二)实训教员或船上培训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前述理论教员条件之一。
2.持有有效的内河一类轮机长适任证书,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培训);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资历证明。
3.持有有效的海船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类别及职务的客船水上资历;如前述所要求的适任证书过期,须提供2年以上相应职务的水上服务资历或海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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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至少1名;
2.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2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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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效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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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航海类或飞行类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地效翼船上实际担任驾驶员以上职务不少于12个月;或者持有地效翼船船员适任证书(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航海类或飞行类院校专业教师。 (二)仅限理论教学的教员可以仅具有地效翼船设计、生产单位、专业营运单位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仅限实操教学的教员可以仅持有地效翼船船员适任证书(特殊培训合格证),并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驾驶员以上职务实际任职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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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每科按师生1:40配备。2、实际操作教员按师生1:15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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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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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行驶资格证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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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不少于1年的一等甲板部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并具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不少于1年的一等轮机部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并具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承担船舶操纵模拟器培训每台本船1名教员,其中船长至少1名;承担轮机模拟器培训的教员至少轮机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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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教员须自有。
3.其他实训教员按照师生比1:10,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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