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2炉尾部烟道改造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2009-09-0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1. 受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2炉尾部烟道改造工程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将#2炉尾部烟道及预收尘器拆除,按照原设计(参照#1炉相应部分)重新进行制造、安装,包工、包料、包工具机械、包工期、包质量的施工等(详见招标图纸和施工范围),并交付竣工图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质、资信和业绩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有建设部颁发的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的资质。 (3)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最近五年内有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时须将以上对投标人资质、资信和业绩要求的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加盖骑缝章,报名提交给招标人核查。同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本一套。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招标方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组织对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符合资格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6.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可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9年8月21日起至2009年8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8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信息,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给招标方,招标方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招标方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延误等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两天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10. 现场堪踏:招标文件发放一周后招标人将组织标前会并组织现场勘踏。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也可以按需在其他时间段自行进现场勘踏,费用自理并自负考察结果。 11.截标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09年9月9日(当天)上午9:30前递交(地点待定)。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2.开标时间和地点: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09年9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13.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和锋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63835786 电子邮箱:heu001@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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