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缺陷
钢板的表面质量,是以表面和断面缺陷的程度以及外形缺陷的程度来表示的,这些缺陷基本上可分为允许存在和不允许存在两类。
允许存在的表面缺陷,是指缺陷的程度轻微,在产品标准的规定范围内;不允许存在的表面缺陷,是指超过了标准所允许的范围的缺陷,但这些缺陷一般允许清理,只要清理的深度能保证钢板的厚度在公差规定的范围之内。
中厚板表面缺陷处理主要是根据标准的要求修磨清理。各钢种标准对修磨清理要求各不相同。
①低合金及普通碳素结构钢
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拉裂、裂纹、折叠、夹杂和压入的氧化铁皮。钢板不得有分层。
低合金钢板表面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于压入氧化铁皮脱落所引起的不显著的粗糙、划痕,轧辊造成的网纹及其他局部缺陷,但凹凸度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不超过允许的最小厚度。
钢板表面的缺陷不允许焊补和堵塞,应用凿子或砂轮清理。清理处应平缓无棱角,清理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厚度负偏差的范围,对低合金钢板并应保证不超过钢板允许的最小厚度。
切边钢板的边缘不得有锯齿形凹凸,但允许有深度不大于2mm,长度不大于25mm的个别发纹。
不切边钢板,因轧制而产生的边缘裂口及其他缺陷,其横向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宽度偏差之半,并且不得使钢板小于公称宽度。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厚度大于10mm的钢板可逐张进行超声波检验,检验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②船板(GB712---1988)
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拉裂、裂纹、折叠、夹杂和压入的氧化铁皮。钢板不得有分层。
不允许有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于压入氧化铁皮和轧辊所造成的不显著的粗糙、划痕,网纹及其他局部缺陷,但深度不得大于负偏差之半,且应保证钢板的允许最小厚度。
钢板表面缺陷允许修磨清理,但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
③桥板(GB714---2000)
钢材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拉裂、裂纹、折叠、夹杂。钢材不应有分层。
如有上述缺陷允许清理,清理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应大于钢材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最小厚度。清理处应光滑无棱角。
④锅炉板(GB713---1997)
钢材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拉裂、裂纹、折叠、夹杂。钢板不应有分层。如有上述表面缺陷允许清理,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并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
其他表面缺陷允许存在,但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
⑤压力容器板(GB6654---1996 GB3531---1996 )
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拉裂、裂纹、折叠、夹杂。钢板不应有分层。
如有上述表面缺陷,允许清理,清理深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缺陷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其他缺陷允许存在,但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缺陷处厚度不超过钢板的允许最小厚度。
⑥优质碳素结构钢(GB711---1998 )
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拉裂、气泡、折叠、结疤和压入氧化铁皮,钢板不得有分层。
钢板表面不允许有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或铁锈及凹凸度不得超过钢板和钢带厚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面、划伤及其它局部缺陷,且应保证钢板和钢带允许的最小厚度。
钢板表面局部缺陷允许清理,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并应保证钢板允许的最小厚度。
表面缺陷按来源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钢坯本身带来的缺陷,称为钢制缺陷;一类是在钢坯到成品的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缺陷,称为操作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