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1、#2烟囱爆破、拆除及部分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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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48 | 回复0 | 2010-2-21 1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1、#2烟囱爆破、拆除及部分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1、#2烟囱爆破、拆除及部分设备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主要指标 招标文件费用(元) 01 C02020409SZ01WZ01001 爆破/安全防护 1 负责编制#1、#2烟囱爆破拆除设计方案及方案报审,确定烟囱的倒塌方向与方式,明确拆除影响范围,并对周边可能的设备及建构筑物考虑必要的减震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爆破方案需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满足现场条件。 1000.00 02 C02020409SZ01WZ01002 拆除及资产处置 1 烟囱砼破碎(回收废钢筋)及部分建构筑物(不含爆破)、设备拆除。负责对爆破后的烟囱及部分建构筑物、设备进行拆除工作;废钢筋及部分设备处置。建构筑物拆除至室外地坪。建构筑物拆除范围为厂区坐标(100,-125)、(100,-290)、(205,-290)、(205,-125)区域,具体位置为锅炉房以东,#8皮带复线以西,#3皮带以南,#8机循环水管以北区域,不包括连接#8皮带复线的转运站。 2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满足下列资质和要求: 1. 资质及业绩要求 1.1 标段1要求 1)具备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进行A级爆破拆除设计与施工的单位; 2)近5年内,具有爆破设计并成功实施不低于80m烟囱2个以上的良好业绩; 1.2 标段2要求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通过GB/T1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 2)近5年内,具有成功拆除50MW容量等级及以上机组2台以上的良好业绩;具有电厂机组设备回收处置的良好业绩; 3)具有物资回收、销售相应的资质。物资回收单位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1.4 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书。 1.5 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须签署一份授权书,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为投标主办人,并授权主办人代表其承担责任,接受命令以及负责合同的实施。 1.6 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02月20日-2010年0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0年03月1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截标/开标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和锋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51113193 传 真:(010) 51113193 电子邮箱:heu001@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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