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桩基础工程桩基静载试验法与低应变法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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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01 | 回复0 | 2009-8-24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揭阳潮汕机场桩基础工程桩基静载试验法与低应变法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25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一、建设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潮汕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工程名称:揭阳潮汕机场桩基础工程桩基静载试验法与低应变法检测项目。
三、工程地点:地处潮州、汕头、揭阳三市的中间地带,潮汕平原西南部,揭阳市
揭东县炮台镇以东、登岗镇以北、枫江以南、虎岗山以北山脚。西至揭阳市22公里,东南距汕头市28.5公里,东北距潮州市24公里。
四、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说明和有关资料,承包本次招标的揭阳潮汕机场桩基础工程桩基静载试验法与低应变法检测项目,对航站楼、设备中心、高架桥、货运站、信息中心、机场当局办公楼、现场指挥中心、公安用房、安检用房、场务用房、地勤用房、普通车库及特种车库维修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单身宿舍、旅客过夜用房、污水处理站等工程的桩基础的竖向抗压和抗拔静载试验法检测及低应变法检测。
五、建设工期:约12个月。
六、投资规模:约250万元。
七、资金来源: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由民航总局资金支付、或省财政资金支付,或由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出资。
八、报名时间:2009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十、报名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证书,并同时具有桩基静载试验法和低应变检测资质以及具有单桩静载试验≥16000KN的检测资质(试块);
4、近五年(2004年8月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5、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申请人;
6、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经验;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则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提交资料:
1、投标人投标申请公函原件,要求必须写明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姓名(格式可自拟);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报名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有效年审页,复印件);
5、“CMA”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桩基静载试验法和低应变检测资质以及单桩静载试验≥16000KN的检测资质(试块)证书副本(复印件);
6、企业近五年(2004年8月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检测报告复印件等有效证明);
7、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8、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的业绩经验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检测报告复印件等有效证明);
9、以上各项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正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10、报名资料中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发票复印件除外);
11、上述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联系人:和锋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heu001@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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