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安康至汉中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安康至汉中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
基础[2009]1082(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
人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
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安康至汉中公路,全长187.96公里,路线起点位于安康市建民镇以南尤家湾村西侧的安康西
立交处,主要控制点为安康—汉阴—石泉—西乡—沙河—上元观,经过的主要城镇有:安康、恒口、汉阴、石泉、茶镇、白勉峡、西乡、沙河
镇、孙家坪、胥家营、上元观,终点位于上元观西侧的上元观枢纽立交处,与京昆高速公路相连,走向大致与国道316相同。本次招标内容为国
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安康至汉中高速公路安康西段、汉中东段的绿化工程施工标段,计划于2009年10月开工,2010
年5月完工,工期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情况 段落 施工 标段 桩 号 主要工程数量 安 康 西 段 A-L01 K151+170-K170+600 植草6.0万m2;行道树6000株; 刺篱10Km立交区1处;连接线1.0Km。 A-L02 K170+600-K182+900 植草4.9万m2;行道树4000株; 刺篱7Km;立交区1处;连接线0.9Km。 A-L03 K182+900-K195+000 植草4.9万m2;行道树4000株; 刺篱7 Km;隧道广场6处。 A-L04 K195+000-K206+400 植草3.5万m2;行道树3100株; 刺篱5Km;立交区2处;隧道广场2处;连接线1.2Km A-L05 K206+400-K221+795 植草4.0万m2;行道2000株; 刺篱4Km;隧道广场10处;连接线4.5Km。 汉 中 东 段 H-L01 YK221+795-K235+105.321 植草14.4万 m2;行道1.2万株;培土2万m3;茶镇立交区植草,栽植乔、灌木;茶镇互通立交区植
草,栽植乔、灌木。 H-L02 YK235+105.321-K253+037.636 植草16.5万 m2;行道10.7万株;培土4万m3;古城互通立交区植草,栽植乔、灌木。 H-L03 K253+037.636-K274+575 植草23万 m2;行道21.6万株;培土5.5万m3;西乡互通立交区植草,栽植乔、灌木。 H-L04 K274+575-K298+500 植草17万 m2;行道6.3万株;培土1.3万m3;沙河互通立交区植草,栽植乔、灌木。 H-L05 K298+500-K313+900 植草6.5万 m2;行道3.2万株;培土0.4万m3;盐井互通立交区植草,栽植乔、灌木。 H-L06 K313+900-K318+500 植草21.7万 m2;行道6.3万株;培土0.4万m3;谢家营互通立交区植草,栽植乔、灌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2005年(含)以来累计完成800万元(含800万)以上造价的
高速公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可分别在安康西段、汉中东段各申请1个标段,可分别在安康西段、汉中东段各中1个标段。同时申请2个标段的申请人,所报人
员、设备不得重复。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每申请一个标段,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交30万元的资格预审保证金。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9年8月22日至2009年8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2
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4日15时3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5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锋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heu001@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