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奔牛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和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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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00 | 回复0 | 2010-3-24 1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州奔牛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和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江苏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常州。 2.2 计划工期:2010年6月15日-2010年8月31日。 2.3 招标范围: 出港行李输送系统 到港行李提取转盘 2.4 投标报价: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完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雇主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G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 3.3 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雇主、招标机构之间不应有利害关系。 3.4 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或是由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5 设备制造商必须符合下述资格标准: 3.5.1 设备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同等资格能力的证书。 3.5.2 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5年以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的生产制造经验。 3.5.3 中G境内输送机、转盘的设备制造商还必须符合中G民用航空局第150号令《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 3.5.4 设备制造商必须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质量总负责,包括协作和合作制造部分。行李处理系统的主要设备和部件(输送机、转盘、电机、 PLC、计算机、控制系统、管理系统等)必须由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制造商生产。 3.5.5 设备制造商必须提供主要协作、合作制造厂的名单、合作内容、合作程度的清单。 3.6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在250万人民币以上。 3.7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8 设备制造商20052009年参与的年设计客流量300万人次以上国内外支线机场项目不少于2个,每一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已经成功完成或实质性完成,且合同设备安全运行至今。 3.9 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承诺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48个小时内抵达故障现场。 3.10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3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整,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整。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邮寄途中如发现遗失由投标人负责。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曹富国 和锋 手 机:13269613025 电 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heu001@sina.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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