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梅水电站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ZDZB-XMDZ-091030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西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申扎县雄梅水电站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基建(2008)8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雄梅水电站工程位于西藏那曲地区申扎县雄梅乡境内,电站装机容量为2×250KW,设计引用流量8.94m3/S,10KV输电线路长度为13公里,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渠首枢纽、引水渠系、厂区枢纽、机电设备安装、输电线路等工程。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工程,有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并具有能满足本标段工程工作的人员和施工设备,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资质,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12 月 01日至2009年 12 月 0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5:30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12 月 31 日10:0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 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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