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一期1、2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热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受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关设备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海发电厂位于广东惠东县平山镇碧甲村,规划容量6×1000MW等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一期拟建4台,先上2台,计划2010年两台机组实现双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的为平海发电厂一期1、2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热工实验室设备(含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销售、安装及服务的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主要设备如非投标人自己生产、制造,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或长期代理协议或销售资格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至少在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的运行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或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并请列举较大型项目的用户清单,提供用户人联系电话。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5)制造商和/或代理商自200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且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审阅(审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9日下午2点30分至2009年11月26日下午2点30分(周末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璐 姜宏远 电 话:(010 )63835786 (010 )87987057 移动电话: 13401117640 13683684479 传 真:(010) 51113193 电子邮箱:dlzb88@163.com cgzb110@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