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业集团公司水泥厂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090931 所属地区:甘肃 根据靖远煤业集团要求,现对靖远煤业集团下属水泥厂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靖远煤业集团公司水泥厂拆除工程 二、招标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公司 三、工程地点:靖远煤业集团公司水泥厂 四、招标内容、规模:水泥厂整体拆除,拆除所有可回收物归施工 单位所有。(主要工程量参见靖远煤业集团公司水泥厂建筑工程拆除明细表及现场考察) 1、所有工程拆除均包括±0.00m以上主体、地坪及±0.00m以下所有基础拆除; 2、基础拆除后土方回填及平整; 3、所有拆除建筑物及垃圾的外运,垃圾倒运地点乙方自行负责; 4、拆除完场地平整度具备后续施工条件。 五、工期:45日历天。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年9月 15 日-----2009年9月 20 日 上午:9:30时~11:30时 下午:14:30时~16:30时。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向甲方交纳200000.00元(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 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 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三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须已通过年审,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 知》(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类)。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时,报名单位的被授权委托人及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经理 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 投标行为无效。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 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 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 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 印件须出示原件核对,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 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 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 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 否参及加招标会、咨询答疑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和锋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heu001@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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