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宁东-山东、三沪II回、呼辽直流等工程设备材料项目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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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74 | 回复0 | 2009-8-24 16: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宁东-山东、三沪II回、呼辽直流等工程设备材料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2009-09-1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北京
(1)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宁东-山东、三沪II回、巴彦托海、呼辽直流等工程设备材料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和附件3《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宁东-山东、三沪II回、巴彦托海、呼辽直流等工程设备材料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要求》中有关的资质业绩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 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 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8月24日起至2009年8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或子包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所有招标文件的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得转让。
10.唱标时间:2009年9月14日9:30在上述地点公开唱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和锋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heu001@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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