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西江引水工程流量计及相关服务采购第一、三包-电磁流量计 超声波流量计
所属地区:广东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就广州市西江引水工程流量计及相关服务采购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均可在指定的时间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工程概况: 自佛山市三水区西江思贤滘下陈村附近的西江取水,原水经取水泵站增压后,输送至配水泵站,通过配水泵站分配提升,通过管道输送至广州市西部白云区的江村水厂(40万m3/d)、石门水厂(80万m3/d)和西村水厂(100万m3/d)。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交货期:暂定2009年11月3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四、招标内容:广州市西江引水工程流量计的制造、供货、备品备件、检测维修的专用工具、产品检验、运输、装车、安装或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初步验收、最终验收、质保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包括且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技术服务、包验收通过,质保期为3年。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台) 备注 第一包 电磁流量计 DN1600 21 包安装指导 DN1200 5 DN900 2 DN400 2 第二包 电磁流量计 DN2200 2 包安装指导 DN600 2 第三包 超声波流量计 DN3600 4 包安装 DN3200 1 DN2800 1 DN2400 1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台) 备注 第一包 电磁流量计 DN1600 21 包安装指导 DN1200 5 DN900 2 DN400 2 第二包 电磁流量计 DN2200 2 包安装指导 DN600 2 第三包 超声波流量计 DN3600 4 包安装 DN3200 1 DN2800 1 DN2400 1
注:1、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招标数量将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申请人可以就一个包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申请,也可以同时就多个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申请; 3、不允许投标申请人仅对某包内的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申请。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 2、投标申请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的代理商,不允许制造商和其代理商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若代理商是代理进口产品时,则该代理商应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资质(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对于第一包和第二包,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包括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设计和制造同类货物10年或以上的经验;对于第三包,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包括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设计和制造同类货物5年或以上的经验。 4、对于第一包和第二包,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时,企业实收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含4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公司实收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若代理商为广东省外的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有注册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的实收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对于第三包,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时,企业实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公司实收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若代理商为广东省外的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有注册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的实收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 5、对于第一包和第二包,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时,须提供金额之和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的由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承诺函和存款证明,或提供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或提供存款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须提供金额之和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的由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承诺函和存款证明,或提供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或提供存款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对于第三包,投标人须提供金额之和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的由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承诺函和存款证明,或提供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或提供存款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在本项目采购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不同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的同一包中同时报名申请参加投标; 7、业绩要求:对于第一包和第二包,投标货物的制造商生产的公称直径≥DN1600电磁流量计有在中国境内城市供水工程中的供货业绩,须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能证明电磁流量计公称直径的大小及是中国境内城市供水工程的供货业绩)以及业主单位名称及地址、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对于第三包,投标货物的制造商生产的公称直径≥DN2000超声波流量计具有供货业绩,须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能证明超声波流量计公称直径的大小)以及业主单位名称及地址、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8、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是国产设备时,投标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投标申请人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则其投标的进口产品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9、投标货物制造商须获得在投标截止日仍处于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明》,申明内容包括: (1)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4)投标申请人没有被聘用为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申请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7)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证有违法行为; (8)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企业近三年(2006年~2008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及书面承诺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没有发生欠税、逾期未归还贷款的情况; 13、提交《资格预审承诺函》; 14、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招标人不接受无IC卡的企业的报名申请。 六、投标说明: (一)、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二)、本项目分三个包分别接受投标报名,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三个包的报名,每个包报名时均需分别编制、封装和提交投标报名资料且书面说明所报的每个包及内容。 (三)、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七、定标原则: 1、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可以兼中第一包和第二包,但不允许第三包与第一包(或者第二包)同时兼中。 2、如果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同时在第一包、第二包和第三包的综合得分排序中排名第一,则该投标申请人将兼中第一包和第二包,第三包将由该包的综合得分紧跟其后的投标申请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同时在第一包(或者第二包)、第三包的综合得分排序中排名第一,则该投标申请人将中第一包(或者第二包)、第三包中金额较大的包,剩下的包将由该包的综合得分紧跟其后的投标申请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八、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预审结果在交易信息网上公示。 九、正式投标申请人的确定方式: 1、当某包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包的正式投标人。 2、当某包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则该包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该包招标。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锋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heu001@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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