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客运段供应车间供热系统综合改造工程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09-09-1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甘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客运段供应车间供热系统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兰州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兰州铁路局更新
改造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州客运段供应车间供热系统综合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兰州市(兰州客运段) 2.3 工程概况:从既有蒸汽锅炉供热系统中剔除5000平方米供暖面积,纳入地区供暖系统;对5000平方米房屋室内供暖汽改水改造;新建地毯
机房、车库、烘干机房接热水供暖;对院内既有热水管网局部改造;既有蒸汽锅炉房分气缸管路改造等。 2.4 建设工期:2个月。 2.5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及具有丰富的铁路既有线施工经验。 3.2 社会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
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 财务要求: 潜在的施工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年营业额(仅指施工收入且以现价计)不少于300万元;申请人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
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小于100万元。 3.4 转包及分包: 严禁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3.5 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 各投标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任意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7 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不允许投标人将工程转包,特殊情况下非主体和关键性工程的分包,投标人必须获得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同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8月27日17:00时前(不包括节假日),将投标申请表(交易表5)电传给招标
人。 4.2 投标申请人请于2009年8月28日至2009年9月3日(不包括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项目经理有效证件(以上
均为副本原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每标段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500.00元(壹仟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锋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heu001@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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