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新建车站站房垂直电梯136部自动扶手电梯425部电梯招标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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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29 | 回复0 | 2009-8-12 0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铁路部新建车站站房垂直电梯136部自动扶手电梯425部电梯招标资格预审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按照铁道部统一部署,对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太原南站、武威站、绵阳站、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广深港客专、昌九城际九江站等项目车站所需电梯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建设资金。招标人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太原铁路局、兰州铁路局、成都铁路局、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5.《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6.《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7.《铁路建设项目铁路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8.《关于京沪高速铁路昆山南站站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83号);
  9.《关于京沪高速铁路泰山西等8座中间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63号);
  10. 《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天津南等7座车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56号);
  11.《关于石太铁路客运专线引入太原枢纽太原站至鸣李站段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456号);
  12.《关于武威站房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67号);
  13.《关于广元站站房初步设计批复》(铁鉴函〔2009〕556号);
  14.《关于江油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557号);
  15.《关于德阳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558号);
  16.《关于绵阳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559号);
  17.《关于新建成都至都江堰铁路金牛等7个车站高架站房雨棚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62号);
  18.《关于新建成都至都江堰铁路都江堰等7个车站(不含高架车站)站房雨棚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719号);
  19.《关于新建广深港客运专线羊台山隧道出口至新深圳站站前工程 全线站后工程初步设计及增设光明站等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911号);
  20.《关于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福田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832号);
  21. 《关于武九铁路电气化工程庐山至九江客车联络线及九江站配套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61号)。
22.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太原南站、武威站、绵阳站、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广深港客专、昌九城际九江站等项目41个车站电梯设备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1。
  2.包件划分:
  (1)垂直电梯(1个包)
  包件号:KZDT,136部。
(2)自动扶梯(2个包)
  包件号:KZFT-1,399部(3.707米≤H<14.5米);
      KZFT-2,26部(5.6米≤H<16.2米)。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
  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2. 注册资金必须在1亿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及以上;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不应小于6000万元;
  3. 须具有3年以上(含)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
  4. 2006-2008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应小于80000万元;
  5. 投垂直电梯包件申请人必须具备2006年以来垂直电梯单笔销售额大于300万元的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两个,并提供其中一份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垂直电梯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投自动扶梯包件申请人必须具备2006年以来自动扶梯单笔销售额大于800万元的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两个,并提供其中一份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自动扶梯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 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及ISO18000安全体系认证;
  7. 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投自动扶梯第一包件,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提升高度不小于14.5m(或型式试验报告不小于16米);投自动扶梯第二包件,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提升高度不小于16.2m(或型式试验报告不小于18米)。
  8. 须具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9. 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人须在北京、天津、济南、蚌埠、徐州、镇江、南京、无锡、苏州、上海、太原、兰州、成都、绵阳、都江堰、广州、深圳、南昌、九江等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
  11. 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包件只能有一家递交申请;
  12. 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投标申请表》,于2009年8月17日17:00时前,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传真;并于2009年8月18日至8月24日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汇款凭证(汇款单上要注明购买包件号)复印件购买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包件1000元并确保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到帐),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上午8:30至10:30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详情请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和锋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63835786 电子邮箱:heu001@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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